洪山区位于长江之畔,东湖之滨,是武汉市的七个中心城区之一(武汉的七个中心城区是: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自西向东呈半圆形,东抵鄂州市,南与江夏区接壤,西与武昌、青山两区相邻,北与黄陂区、新洲区隔江相望,是武汉的东大门。地理位置东经114”7’~114”38’,北纬30“28’~30”42’。全区版图面积570平方公里,,2017年常住人口126万人,辖8个街道、2个镇、4个乡。是武汉市以城带郊的中心城区。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2018年9月,《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在京发布,当选2018年中国百强区。1934年武昌县进行区划调整,在今洪山区境内设第六区和第七区。其中第六区设26个乡,即:近港乡、山内乡、山外乡、丰乐乡、永寿乡、胡墩乡、洪庙乡、东乡、圣化乡、沙口乡、天兴乡、小乙乡、海西乡、石山乡、游家庙乡、竹桥乡、火官乡、堰房乡、关庙乡、温洲乡、吴立乡、武丰下乡、善后乡、从大乡、梅大乡;第七区所设的乡在今洪山区境内的有鲁家乡、驼子店乡、福寿乡、王店乡。
洪山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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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北京讨债公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人难以知晓。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连带性,应当推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